近期,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泰安市泰山区泰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鲁金监批字【2017】43号)正式下发。批复明确同意泰安市泰山区泰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股权投资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两项业务,公司接到《批复》迅速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报省局备案。
自《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泰通小额贷款公司在泰安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创新业务试点,努力完善规范管理业务,有效地提高了公司金融服务的综合能力。根据新的行业管理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不仅限于自有资金发放贷款业务,也可以经批准从事股权投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和金融产品代理销售等新业务品种。为此,泰通小额贷款公司在泰安市金融办的指导下积极向省金融办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完成新增股权投资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两项业务。新增业务可分散经营风险,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此次泰通小额贷款公司获批股权投资和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两项业务资格对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品种,塑造良好形象,推动公司做优做强具有重大意义,并更好,更多的为中小微、“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服务。